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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6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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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:

根据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《关于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》(人文中心函〔2023〕77号)精神,为贯彻落实学校教育国际化工作推进会各项要求,发挥二级学院国际化办学主体作用,请各学院认真研读文件内容,在中外合作办学、师生互访交流、国际联合科研项目等方面挖掘各类资源,探索学院国际化特色品牌,结合本学院的学科、专业特点和实际,从《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外方院校目录》中选择合适高校,提出本学院与中欧国家开展合作交流计划。

有意申报的学院请填写《皖西学院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申报书》(附件2),于6月27日前将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交立本楼404房间,电子版发至国际交流中心杨老师邮箱:1633315035@qq.com,邮件标题:中欧计划申报+二级学院名称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杨洋老师,电话:(0564)3305583

 

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6月20

请下载附件1:《关于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》(人文中心函〔2023〕77号).pdf

    附件2:《皖西学院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申报书》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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